先認識今本《易經》的結構:先有「八卦」,重卦後則有「六十四卦」,每一卦有「卦辭」,每卦有「六爻」,每爻有「爻辭」,以上是「經」的部分(春秋以後,還有「傳」的部份,這日後再述)。《易經》的應用則先「問」,就所疑慮的困難詢問;然後是「筮」,用蓍草演算而得出卦象;最後是「占」,解釋卦象、卦辭對問題的指示。
文王作易,並不是從零開始的,相反,當時可能已經有不同的筮書了。先是「八卦」早在文王以前的遠古時期就有,而且連「六十四卦」根據現代考古學也知道在甲骨文出現時期(即殷商王朝)就存在了。但我還是把《易經》的發明權歸於周文王,因為今本「筮法」,即「揲蓍法」,源於周王朝無疑(甲骨文上的數字卦與揲蓍法大多不一樣),此仍其一。其二,文王以前的「六十四卦」用途其實不明,殷商王朝流行的占法是龜卜,有學者其至認為「八卦」是從結繩記事發展以來的遠古文字,不一定直接用於占筮上(可參考易學網的《周易與易卦探源》),故是文王將六十四卦系統性的發展成占筮。其三,古筮書一直不能傳於世,使之走上歷史舞台,並命名為「易」的,是周文王無疑。以下詳述《易經》成書的過程:
一、囚羑演易
九侯女不喜淫,紂怒,殺之,而醢九侯。鄂侯爭之彊,辨之疾,并脯鄂侯。西伯昌(即周文王姬昌)聞之,竊嘆。崇侯虎知之,以告紂,紂囚西伯羑里。(《史記.殷本紀》)
西伯蓋即位五十年。其囚羑里,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。(《史記.周本紀》)殷紂王囚禁文王于羑里,文王演繹易之八卦成六十四卦。但我們上段就探討過,六十四卦早就有的,為什麼還這樣說?可能性一:這只是以訛傳訛,太史公對這段史料也沒信心,故在前面加上「蓋」字,即大概而已。但後來在《史記.太史公自序》裏,說的是「昔西伯拘羑里,演周易」,可見太史公是肯定文王在囚禁羑里時,演繹出《周易》的,但做了什麼卻不肯定。故可能性二:文王以原本的八卦為基礎,重新設計出「六十四卦」。
二、三易之法
七稽疑:擇建立卜筮人,乃命十筮。 (《尚書.周書.洪範》)周武王滅殷後,作「洪範九疇」,重整倫理綱常。第七疇就是使用卜筮來「明用稽疑」,命十位筮人建立的。「卦辭」、「爻辭」應該在這時開始創作,但也可能文王已創作一定的範文。
筮人:掌三易以辨九筮之名,一曰「連山」,二曰「歸藏」,三曰「周易」。九筮之名,一曰巫更,二曰巫咸,三曰巫式,四曰巫目,五曰巫易,六曰巫比,七曰巫祠,八曰巫參,九曰巫環。以辨吉凶。凡國之大事,先筮而後卜。上春,相筮。凡國事,共筮。(《周禮.春官宗伯》)當周王朝穩定後,卜、筮、夢同為稽疑的三法。當中筮法有三本工具書:連山、歸藏、周易。前兩本而佚失,可能與今天的《易傳》用途相似,以解釋《周易》或記載筮法、筮儀、筮人職級工作等週邊工具書(辨九筮之名)。但如果說是與《周易》同樣作用的筮書,則不合理,同一卦有幾種版本,該信哪一個?可見《周易》才是官方正版。
三、年年修定
占人:掌占龜,以八筮占八頌,以八卦占筮之八故,以視吉凶。凡卜筮,君占體,大夫占色,史占墨,卜人占坼。凡卜筮,既事,則系幣以比其命。歲終,則計其占之中否。(《周禮.春官宗伯》)《周易》之精微可能就因為王政府所掌管,由「占人」每年統計每卦每爻的占驗是否準確,然後不斷有修訂版本,使《周易》能做到「易與天地準,故能彌綸天地之道。仰以觀於天文,俯以察於地理,是故知幽明之故」(《易傳.繫辭上》)!
所以,《周易》是先在周文王的新設計下,由武王、周公開始的編訂,經過王朝三百餘年鼎盛的時間,從千錘百鍊中得道而成書的。可是,《易經》的生命力並未因周王朝崩塌而結束,反而是在之後的千年時間,繼續成長。欲知此事為何,請看下回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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